新进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落户业务
【业务说明】
新进大中专应届毕业生落户业务指符合局集体户籍迁入资格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员工户籍迁入业务。
【受理对象】
符合局集体户籍迁入资格,并经本单位审批同意迁入的员工。
【申办资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