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说明】
局总部员工家属医疗费报销审批业务,是指局总部员工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门(急)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的报销审批。
【受理对象】
中建一局总部员工(含离退休员工)。
【申办资料】
无工作配偶医疗费报销:
1.社区出具的员工配偶无工作证明;
2.局总部员工家属医疗费报销审批表;
3.门(急)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收费票据。
未成年子女医疗费报销:
1.职工未成年子女社会保障卡;
2.局总部员工家属医疗费报销审批表;
3.门(急)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收费票据。
【注意事项】
1.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自然年度内),所发生的门(急)诊费用须在当年12月底前报销完毕。
2.提交报销资料时,应将收费票据和相应明细划价单、处方底方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整理,并在第一张单据上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