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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费用报销业务


【业务说明】

计划生育费用报销是指员工流产术、引产术、绝育等发生的门(急)诊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一般为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产生费用的报销。

【受理对象】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含退休员工)。

【申办资料】

        在京员工提供资料:

1.收费票据;

2.处方底方(发生药费时提供);

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划价;

4.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含登记日期页;

6.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开户行全称。

        外埠员工提供资料:

1.收费票据;

2.处方底方(发生药费时提供);

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划价;

4.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含登记日期页;

6.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医保定点证明和医院等级证明原件;

7.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开户行全称。

【注意事项】

1.先兆流产(含全流,不全流)、胎死宫内、胎停育、稽留流产、自然流产,确诊日之前的费用按生育保险报销;确诊日之后的按基本医疗申报,需提供报盘信息、社保卡和诊断证明复印件。

2.退休人员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基本医疗手工申报,不需提供报盘信息和社保卡。

3.员工提供报销资料时,应按收费票据、明细划价单、处方的顺序和费用发生时间进行排序。

4.办理本业务的员工须在费用发生当年提交报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