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费用报销业务
【业务说明】
产前检查费用报销业务,是指员工产前检查所产生费用的报销。一般为员工在京内未持医保卡结算产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和员工在外埠产生的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
【受理对象】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含退休员工)。
【申办资料】
个人提供资料(北京):
1.收费票据;
2.处方底方(发生药费时必须提供);
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划价;
4.住院分娩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北京市生育服务登记单》复印件;
6.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7.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姓名、开户行全称)。
个人提供资料(外埠):
1.收费票据;
2.处方底方(发生药费时必须提供);
3.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划价;
4.住院分娩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6.提供外埠生育服务登记单复印件;
7.《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或《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8.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医保定点证明和医院等级证明原件;
9.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姓名、开户行全称)。
【注意事项】
1.生育登记服务单为外埠的员工,须提供《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不能提供《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员工,须提供《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婚姻生育情况证明》须夫妻双方单位分别出具,要求一年期内有效,若夫妻双方为同一单位员工,可出具一份证明。
2.办理产前检查费用报销业务的员工应于分娩后的三个月内提交相关报销资料。
3.员工提供报销资料时,应按收费票据、明细划价单、处方的顺序和费用发生时间进行排序。